201801112-学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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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心理发展与服务中心职责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心理发展与服务中心是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统筹本科生、研究生、国际学生日常教育管理、资助管理和心理发展服务的校级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按照学校党委行政部署,牵头学生工作校院两级管理、日常运行和检查考核。

2.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划及培养培训、发展保障、考核评价等工作。

3.负责学生思想教育(含入学、毕业和主题教育)、“一站式”社区建设(含室风建设)、日常管理、法纪教育、违纪处分、事务服务、本科生档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群体稳控、安全稳定及应急处突。

4.负责学生网络文化建设、数字学工建设等工作。

5.负责学生班风学风建设、科学家精神教育、学生劳动教育、学生综合测评、先进个人与集体评选(含飞翔奖)、学生领导力培养、“讲”“赛”“践”专项活动等工作。

6.负责学生困难认定、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认定、奖助学金评选、勤工助学、研究生“三助”、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资助、基层就业学费奖补、绿色通道、临困补助以及资助育人工作,承担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7.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等工作,承担教师心理健康相关工作。

8.负责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开展学生美育教育。

9.协助党委组织部、党建办公室指导各学院做好学生党建工作。

10.协助党委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对学生进行形势与政策教育。

11.协助党委武装部组织学生军训和国防教育。

12.完成上级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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