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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成集团tyc3355cc外国语学院关于学生活动劳务报酬支付标准的暂行办法(2024年修订)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4日      作者:夏蕾      编辑:李飞      审核:周永华      点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参照《太阳成集团tyc3355cc本科生资助体系实施办法、《太阳成集团tyc3355cc本科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太阳成集团tyc3355cc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太阳成集团tyc3355cc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标准,进一步规范外国语学院学生活动劳务报酬发放标准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学生是指太阳成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及研究生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由外国语学院学生开展的各类竞赛、文体活动或其他校园文化建设相关活动及上级交办开展的活动等指导酬金、补贴以及院聘助管、助教、助理等岗位酬金。

其他重要活动需经外国语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酬金发放标准均参照本文件标准开展。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外国语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审批学生活动劳务报酬支付标准的制度及实施办法,监督并审查经费的使用情况,定期检查并听取相关活动的汇报。

第六条 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牵头负责该项工作的日常管理,辅导员需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劳动精神教育,引导和组织学生积极相关活动,组织开展必要的培训和安全教育

第七条 相关学生活动实行"统一指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按照"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日常管理。各活动负责人要充分发挥作用,在工作安排、人员配备、资金落实、办公场地、活动场所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为学生提供指导、服务和保障。

支付标准

酬金、补贴均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按时间作为计算标准。

支付标准:

学生参加经外国语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活动,补贴不超过16 /·人

学生作为负责人指导学科竞赛、体育竞赛、文艺活动或其他校园文化建设相关活动及上级交办开展的活动,研究生酬金每课时不超过50元/人,本科生酬金每课时不超过25元/人。

院聘助管、助教、助理等岗位聘期内酬金标准不超过200元/月·人,工作量及考核由外国语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暂行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本办法解释权在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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