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4日是全国人大设立的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下午三点,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工第一党支部全体党员在博学楼A506召开支部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文件。
首先,张小飞同志向支部全体党员同志介绍了马克思主义学院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情况,提出了未来工作的重点和方向。
其次,支部委员刘晓辉同志带领大家仔细研读《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通过学习大家认识到了四川省推进依法治省取得的成绩,以及全面推进依法治省要把握好的六个重大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必须坚持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的工作方法,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根本途径在改革,推进依法治省工作必须加强党的领导,从严治党。
接着,支部集体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李学林同志指出,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不仅要知法懂法守法,还要为学生传授法律知识,更应该加强法治思维和法律知识的学习。
最后,大家一致认为“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刘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