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在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时,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14级学生党支部在博学楼A08室组织召开了以“学习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国家”为主题的座谈会。党支部所有成员、班主任朱培培参加了座谈会。支部书记罗文双主持了会议。
会议开始,肖凯强就宪法的主要精神、宪法的理论体系和宪法发展过程进行了介绍。他指出,宪法是母法,是根本法,是依宪治国和确立法治信仰的基础。国家以法律形式确定宪法日,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母法的充分认知和尊重,表明了坚持依法治国的决心。
座谈会中,与会人员结合学习工作实际,就开展普法教育宣传,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校展开了广泛交流。朱培培在发言中指出,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成果,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从人治到法治,是国家治理水平提升的突出标志;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组织委员宋新建讲到,以立法形式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有利于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班级团支部书记李瑶提出,学生应多与社会接触,多组织活动,让法制走进课堂。同时,应该把把宪法精神融入国民素质提升和核心价值观培育之中,使宪法实施获得广泛的社会关注与支持。
经过交流大家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明确了宪法在建设法治中国战略格局中的核心位置,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了重要遵循。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的重要举措,也是增强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夯实法治基础的有效途径。以这样一种特殊的形式凸显宪法的崇高地位,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罗文双在会议总结时强调,学生党员要起模范带头作用,要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深入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宪法》,推动宪法宣传教育,真正全面推进“依宪治国”、“依法治校”的进程。
(文/罗文双 图/丁宜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