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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工院关于2019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集中考核的通知

供稿:李昆成        编辑:李昆成        审核:李皋        日期:2021年07月01日        浏览:

2019级及以前年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根据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本次专业实践集中考核将由各培养所(室、中心)组织实施,因疫情等原因原定于2021年春季学期组织的专业实践集中考核调整到2021年秋季学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考核对象

2019级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19级以前未参加集中考核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19级以前参加集中考核未通过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考核组织

各培养所(室、中心)负责组织集中考核。考核小组由5名硕导及1名秘书组成。

三、研究生准备考核材料

1.研究生在考核现场将“专业实践报告(附件1)1份纸质报告(简装)和“实践笔记”提交考核小组秘书。

2.研究生用PPT汇报,每人汇报时间一般10分钟,回答问题时间一般5分钟。

四、集中考核时间、地点及名单

集中考核时间:2021914日周二上午8001800(工作时间,暂定)。不能到校参加考核的研究生,可以申请网络远程考核,届时联系考核小组秘书即可。

专业学位研究生名单及集中考核地点(附件2,后续发布)通过网站发布。

五、提交材料

考核结束后,研究生、考核小组秘书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将“专业实践报告(附件1)”的电子文档PDF(文件命名“学号+姓名”)通过线上提交,不收纸质版工程实践报告。

2.考核小组秘书将“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集中考核表(附件3)”纸质材料提交明辨楼B518,将“考核成绩汇总表(附件4,后续发布)”电子文档发至邮箱736660400@qq.com

3.提交时间:2021930日前。

4.集中考核成绩低于70分或不参与集中考核者视为工程实践未通过,学院将不予以录入工程实践成绩及学分,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重视。

六、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办公室联系信息

地址:明辨楼B518,电话:028-8303701483037010

七、附件

附件1 专业实践报告(研究生撰写)

附件2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名单及集中考核地点(后续发布)

附件3 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集中考核表(考核小组用,研究生参考)

附件4 考核成绩汇总表(后续发布)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

2021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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