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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工院关于2022年春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供稿:李娜        编辑:邓江明        审核:李皋        日期:2022年01月21日        浏览:

 

根据《太阳成集团tyc3355cc关于2022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指导意见》《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管理办法》(石工研〔2020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我院2022年春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

特别注意:2022年春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全面启用新的【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每个环节和时间节点均有严格控制,请务必按以下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关于研究生、导师、检测负责人、答辩秘书、学院秘书、学院分管领导角色的系统操作指南待研究生院3月更新后发布)。请研究生密切关注学院网站【学科与研究生】-【学位管理】栏目。

一、答辩申请及论文明审

1.研究生于314日(周一)前在【答辩申请条件登记系统】中线上提交答辩申请信息(不用提交学位论文),于314日(9:00-17:30线下提交材料110附件1)至明辨楼B518进行复核,2019级以班级为单位由各班班长按照学号从小到大统一提交,延期研究生自行提交,因疫情原因可提前委托他人按时线下代交。

2.学院于315日至317日(周四)进行答辩申请材料审核并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毕业资格审查。

3.自本通知发布之日导师即可开展学位论文检测和明审工作,明审通过后研究生于320日前登录【明审结果登记系统】提交材料13《明审专家评阅意见书》(附件2)。

4.研究生于318日至320(周日)通过学校门户网站新版【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即进入界面后左上角显示是“研究生应用管理平台”,2015级之前的工程硕士进入方式为“新版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用户名:学号;密码:身份证后六位),完成系统内答辩申请,在系统中提交盲审格式的学位论文(隐去研究生和导师相关信息),该论文即检测论文、盲审论文(2022年起学校统一使用新版论文格式,请查阅附件4)。导师需320日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审核。

5.针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内导师要密切联合校外导师全程参与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和指导工作。

二、论文检测

研究生于320前将论文发送至各所室检测负责人邮箱进行查重检测(见表1),各负责人在322日(周二)前将全部学位论文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报告(简洁版全文)和结果数据电子档导入系统,纸质档按要求归档至院学科研办。研究生在论文归档时线下提交材料11

各学科方向学位论文检测联系方式

学科方向

检测负责人

邮箱

油气井工程、海洋油气工程

何世明

875019804@qq.com

油气田开发工程-开发方向

 

307819978@qq.com

油气田开发工程-采油方向

李海涛

251173893@qq.com 

油气储运工程、流体力学

蒋宏业

571301508@qq.com

 

三、论文盲审

学院根据《管理办法》对符合要求并且完成前置环节的学位论文开通盲审权限,研究生323-241700通过【学位论文送审管理系统(初始登录名及密码均为学号,规定时间内登录账户显示密码错误则为不符合要求暂未开通权限)提交材料1415盲审匿名论文必须与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论文一致

四、论文答辩

1.学位论文盲审通过的研究生,必须根据盲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学位论文,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2.426日(周二)起可根据盲审结果和盲审后论文修改完成情况组织答辩,答辩线上线下结合同时进行并开启直播,517日(周二)前完成答辩。

3.各所(室、中心)秘书提前3天将《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及研究生分组名单审核表)电子档发给学院学科研办审批备案。答辩委员会秘书在425日后可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答辩安排

4.学位论文答辩按照《管理办法》组织,研究生须提前至少30分钟向答辩秘书提交材料1519,答辩秘书须在3天内返回论文答辩结果至学科研办。

5.学科研办通过学院网站【学科与研究生】-【学位管理】-【信息公告】栏目持续发布学位论文答辩安排相关信息

五、论文归档、核查

1.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须在7天以内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在导师指导下完成论文修改,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按《石工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籍档案归档要求》进行归档。

2.学院将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对归档学位论文按照相关抽检办法进行核查,对修改完善未达要求、归档材料不齐或不规范者,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不予以讨论其授位问题。

六、学位授予推荐

学院于526日周四前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议学位授予推荐事宜,527日周五前将结果录入系统报学校审批。

七、其它

1.届时若新冠疫情仍未解除或研究生未返校,答辩资格初步审查和正式答辩均将通过网络远程线上进行,学院将另行通知研究生提交答辩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复核,复核不通过则本次答辩无效。若出现伪造材料、填报虚假信息、学术不端等情况,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在学位论文质量不减、授位标准不降、过程环节不变的前提下,将采取灵活形式组织开展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论文盲审、答辩、归档、核查、上院会、抽检、上校会、授位、发证等环节时间受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和提交相关材料情况影响,学院将尽全力帮助毕业研究生及时处理相关环节工作和协调解决相关问题,请毕业研究生务必与导师和学院保持密切联系,注重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按时间节点尽早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尽全力协调好自己的毕业、就业和生活事项。

3.根据学校要求,未在答辩截止时间(517日)前答辩的为非集中答辩,非集中答辩研究生的授位推荐审议顺延下一次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八、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办公室(学科研办)联系信息

电话:028-83037010(李老师),028-83037014(邓老师)

邮箱:swpusgyxkyb@163.com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太阳成集团tyc3355cc明辨楼B518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

202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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