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根据《太阳成集团tyc3355cc2023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暑期增开校学位会的通知》、《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我院2023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安排时间表如下:
*参加2023年秋季批次答辩的同学请加QQ群:200052056。
*申请学位学术成果执行《石工研[2019]2号》文件,详细见学院官网-》学科与研究生-》学位管理-》规章制度。
编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 |
完成方式 |
注意事项 |
1 |
毕业资格审查 |
上半年:03月06日 下半年:09月11日 |
在【石工院研究生答辩申请条件登记】(链接2)完成登记; |
此处不用提交学位论文。 |
上半年:03月06日 下半年:09月11日 |
在【研究生系统】核对更正学籍信息 |
如有问题请在【研究生学籍信息核对问题反馈系统】(链接3)中登记。 |
上半年:03月06日 下半年:09月11日 |
(1)确认是否完成毕业图像采集,若未完成毕业图像采集,自行在各地新华分社进行图像采集。 |
(1)所有非集采研究生,提交与学信网一致的纸质版照片2张至明辨楼B518;(蓝底,小2寸,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学号”) (2)电子版照片自行保存好,并在后续流程研究生应用系统-学位管理-学位数据上报时上传照片。 |
上半年:03月07日-03月08日 下半年:09月12日-09月13日 |
在【研究生系统】确认开题、中期是否已提交且导师已审核通过,课程已修读完毕。如开题或中期暂未至“导师通过审核”,请在学院补审节点前完成至“导师通过审核”。 |
毕业资格审查为答辩、学位申请前置条件。学院将集中在【研究生系统】补审开题(3月7日|9月12日)、中期(3月8日|9月13日),确认毕业资格(3月8日|9月13日)。 |
上半年第1批:03月15日前 上半年第2批:06月15日前 下半年:09月13日前 |
(1)在研究生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学位申请,并联系导师完成审核。 (2)学院在3月16-17日/04月06日/04月17日下午/4月26日/6月15日集中审核。 *查重将通过研究生系统进行,不用再单独提交论文至所室查重,答辩申请提交的论文既为查重论文。 |
(1)答辩申请和学位申请时,提交盲审格式的学位论文,需隐去研究生和导师相关信息; (2)答辩申请提交的论文将作为查重论文。上传 “pdf格式”论文,且命名:学号-姓名-论文题目- 专业-导师; (3)2022年起学校统一使用新版论文格式,请查阅“附件2”。 |
2 |
博士生预答辩 |
上半年第1批:03月15日前 上半年第2批:06月15日前 下半年:09月13日前 |
导师及团队组织完成 |
博士通过预答辩后才能提交盲审评阅论文 |
3 |
学位论文明审 |
上半年第1批:03月15日前 上半年第2批:06月15日前 下半年:09月13日前 |
导师负责署名学位论文明审的送审工作。博士学位论文须由 1名与论文相关学科具有正高职称或博导资格的专家明审,硕士学位论文须由 1 名具有副高职称(或相当职务)及以上的同行专家明审。明审完成后同学将明审结果登记至(链接6)。 |
(1)《明审专家评阅意见书》见附件3; (2)明审评阅成绩总分不低于 70 分的学位论文方可进行盲审。 |
4 |
提交纸质材料 |
上半年第1批:03月15-04月25日 上半年第2批:06月15日 下半年:09月13日 |
(2)提交“附件1中材料1~10”至明辨楼B518进行复核; |
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按时代交 |
5 |
上传盲审学位论文 |
上半年第1批:3月21日-4月27日; 上半年第2批:6月20日10:00-24:00; 下半年:09月14日; |
通过【学位论文送审管理系统】(链接4)提交材料14、15,盲审论文必须与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论文一致(必须隐去导师及本人个人信息,包括学术成果)。 |
(1)需完成前置环节(编号1-4),经导师同意才可送盲审; (2)上传盲审论文权限在规定时间内开放; (3)初始登录名及密码均为学号; *规定时间内登录账户显示密码错误则为不符合要求暂未开通权限。 |
6 |
学位论文评审 |
上半年第1批:03月21-05月15日 上半年第2批:06月21日-08月7日 下半年:09月15日-10月10日 |
学院组织专家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进行送审,博士:至少送 5 名同行博导或正高职称的专家(校外专家) 。硕士:至少送 2 名同行副教授或副高职称及以上专家评审(校外专家)。 |
(1)专家评阅意见中有两名以上(含两名)专家不同意答辩的人员不得参加答辩,必须半年后才能再次提出答辩申请; (2)只有一名评阅专家不同意答辩的论文可再送两名专家复审,若仍有一名以上(含一名)不同意答辩,也必须半年后才能再次提出答辩申请。 |
7 |
学位论文答辩 |
上半年第1批:05月05-05月20日 上半年第2批:08月07-08月10日 下半年:10月10日-10月20日 |
(1)通过资格审查、学位论文评审,取得本期答辩资格的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导师及团队自行组织答辩。 (2)各答辩组需由秘书提前5天将答辩安排提交至研究生系统,通过学院、研究生院审核后,方可进行答辩,否则答辩无效。 (3)研究生须提前至少30分钟向答辩秘书提交材料15~19,答辩秘书须在答辩结束3天内返回论文答辩结果至学科研办。 |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至7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名); (2)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至7位博导或正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博导不少于3名,校外正高级专家不少于2名); *若导师作为参加答辩委员会成员,则答辩委员会应由7位成员组成。答辩委员会设主席1名,配备秘书1名(秘书由在校教师担任)。 |
8 |
学院核查 |
上半年第1批:05月23-05月25日 上半年第2批:08月11-08月14日 下半年:10月23-10月25日 |
研究生系统提交最新完整版学位论文用于归档及学院核查。 |
核查范围:所有通过答辩的研究生。 |
9 |
纸质材料归档 |
上半年第1批:05月25日 上半年第2批:08月16日 下半年:10月23-25日 |
研究生系统完成学位数据上报。 |
上传学位数据上报的照片需与学信网、提交学院的纸质照片一致(3处照片一致)。 |
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在导师指导下完成论文修改,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按《石工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籍档案归档要求》(链接5)进行归档。 |
归档材料齐备、规范方可上报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授位。 |
10 |
召开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
上半年第1批:05月30日 上半年第2批:08月18日 下半年:10月26日 |
审议学位授予推荐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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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学位授予仪式 |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通知 |
研究生院统一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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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发放证书 |
上半年第1批:预计6月下旬 上半年第2批:8月底9月初 下半年:预计11月下旬 |
学院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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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事宜
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学院按照以上时间安排表,分阶段进行和完成学位论文答辩何授予工作。为保证答辩和授予工作顺利有序进行。补充事宜说明如下:
1、研究生
(1) 研究生在各环节提交材料时要主动预留导师审核、学院审核时间,并及时与导师联系,避免延误影响后续环节。如遇操作问题,可登陆研究生应用管理平台——>系统管理——>研究生常见问题应用中查询解决。
(2) 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材料,若抽检结果在校学位会召开前未完全返回,授位时间顺延至下次校学位会。
(3) 答辩资格审查阶段,若有研究生之前开题和中期通过,但未及时登录研究生系统提交开题和中期申请的,请及时登录系统补提交申请,系统才能进行毕业资格审查。
(4) 提交表格材料,请务必认真阅读表格中批注,按要求填写,并认真检查各类意见、签字、日期完整。
(5) 所有纸质材料,请暂勿装订,使用回形针、夹子等易整理拆取工具,以方便后续不锈钢钢钉装订、整理归档。
(6) 根据学校要求,未在答辩截止时间(5月20日|10月20日)前答辩的为非集中答辩,非集中答辩研究生的授位推荐审议顺延至下一次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2、研究生导师
(1) 导师登陆研究生应用管理平台,及时审核研究生提交的相关材料,指导研究生根据各环节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如遇操作问题,可与学院联系。
(2) 请督促研究生按时、按要求提交答辩相关材料。
(3) 请认真指导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的撰写(包括格式)、修改、答辩和定稿。
3、预答辩、答辩等各个环节,如遇特殊情况,可依据学校相关文件,通过线上或线下等方式进行。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学院文件相关文件要求、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办公室(学科研办)联系信息
电话:028-83037010(陈老师、李老师),028-83037014(邓老师)
邮箱:swpusgyxkyb@163.com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太阳成集团tyc3355cc明辨楼B518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
2022年12月28日
7、附件清单
附件1:石工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全套表格(所有纸质材料均不能用订书针装订,只能用回形针固定)
附件2:太阳成集团tyc3355cc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2022年8月开始执行
附件3:明审专家评阅意见书
附件4:重要参考或指引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