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根据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专业学位培养方案,本次专业实践集中考核将由各培养所(室、中心)组织实施,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考核对象
2021级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21级以前未参加集中考核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21级以前参加集中考核未通过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21级以前专硕需在9月13日前报名登记至附件5-链接1)。
二、考核组织
各培养所(室、中心)负责组织集中考核。考核小组由5名硕导及1名秘书组成。
三、研究生准备考核材料
1.研究生在考核现场将“专业实践报告(附件1)”1份纸质报告(简装)和“实践笔记”提交考核小组秘书。
2.研究生用PPT汇报,每人汇报时间一般10分钟,回答问题时间一般5分钟。
四、集中考核时间、地点及名单
集中考核时间:2023年9月20日周三上午8:00~18:00(工作时间,暂定)。不能到校参加考核的研究生,可以申请网络远程考核,届时联系考核小组秘书即可。
专业学位研究生名单及集中考核地点通过网站发布。
五、提交材料
考核结束后,研究生、考核小组秘书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将“专业实践报告(附件1)”的电子文档PDF(文件命名“学号+姓名”)通过网上(石工院官网首页>>学科与研究生>>培养管理>>工程实践>>【专业实践结束-实践报告】登记)提交,不收纸质版工程实践报告。
2.考核小组秘书将“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集中考核表(附件3)”纸质材料提交明辨楼B518,将“考核成绩汇总表(附件4)”电子文档提交至“附件5-链接2”。
3.提交时间:2023年9月30日前。
4.集中考核成绩低于70分或不参与集中考核者视为工程实践未通过,学院将不予以录入工程实践成绩及学分,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重视。
六、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办公室联系信息
地址:明辨楼B518,电话:028-83037010(陈老师)。
七、附件 专业实践考核附件.rar
附件1 专业实践报告(研究生撰写)
附件2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名单及集中考核地点(后续发布)
附件3 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集中考核表(考核小组用,研究生参考)
附件4 考核成绩汇总表(后续发布)
附件5 链接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