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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工院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通知

供稿:陈虎        编辑:陈虎        审核:李皋        日期:2023年08月24日        浏览:

根据研究生培养相关管理规定,学院每年组织一次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本次将对通过开题论证的2021级硕士研究生及以前各年级未通过中期检查的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中期检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条件

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负责审查所带研究生的中期检查条件:

①必须完成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及学分;跨专业攻读的研究生,必须通过培养方案规定的补修本科课程考试;

②开展学位论文研究的总时间应不少于12个月,即通过学位论文开题论证后至少6个月;

③达到导师对中期检查的要求。

二、开展学位论文中期检查(1014日前)

1. 导师负责组织论证小组对所指导的研究生开展中期检查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在学院要求范围内自行安排确定,可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中期检查小组成员要求、检查形式、重点考察内容、检查结果及处理参照《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授位授予工作的管理办法(暂行)》(石工研〔20201号)执行。针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内导师要密切联合校外导师全程参与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和指导工作。

3.检查小组秘书提前下载附件中期检查评审表(附件2)打印供检查小组专家使用,不回收。

4.中期检查时,研究生须向检查小组提交以下材料:

①《太阳成集团tyc3355cc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及中期检查小组意见》纸质档1份(附件1,篇幅≥20页,字数≥2万字,检查结束后研究生领回保管)

②《开题论证报告》纸质档原件1份(开题论证小组专家已签字,检查结束后研究生领回保管)

5.中期检查结束后,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按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督查,督查不合格者视为中期检查不通过。

三、中期检查材料归档(1014日前)

1.小组秘书将结果汇总至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3Excel电子档),审查无误后,于1014日前,将汇总表发至“附件4-链接1”。

2.研究生于1014日前在【研究生系统】完成中期所有程序。

3.研究生务必妥善保管以上材料纸质档或电子档,以备后续检查、归档。

四、相关联系方式

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办公室  明辨楼B518

028-83037010(陈老师)

五、附件清单  中期检查附件.rar

附件1:中期检查报告及中期检查小组意见(研究生、检查小组秘书用,检查小组签名生效)

附件2:中期检查评审表(检查小组用)

附件3: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秘书用)

附件4:重要参考链接(石工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结果登记、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授位授予工作的管理办法、太阳成集团tyc3355cc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外聘专家名单)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

2023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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