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秋季答辩、往批答辩未授位的研究生:
根据学校及学院相关文件规定,学院现对2023年秋季答辩、往批答辩还未授位且期望参加此批授位的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核查。
1、 核查范围:
(1)往期答辩通过、申请此次授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
(2)本批次答辩通过、需核查的研究生论文,名单如下:
学号 |
姓名 |
2020***0148 |
**杰 |
2020***0156 |
**东 |
2020***0712 |
**城 |
2019***0088 |
*江 |
2018***0119 |
**胜 |
2018***0129 |
*婷 |
2017***0110 |
*恒 |
2、核查方式:当面质询、现场审核、专家复审等方式,至少2位专家核查。
3、核查时间:2023年10月27日15:00开始,请在核查范围内的研究生在10月27日10:00前通过【石工院核查论文(学院抽检)提交系统】(附件1:链接)提交经导师审核确认的最新完整版PDF格式论文。若有其他特殊情况问题请及时与导师和学院学科研办陈老师联系。
4、核查结果: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级,对核查结果中有1个及以上“较差”或2个及以上“一般”的学位论文,可认定为“疑似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对于“疑似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暂不予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由研究生本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整改,合格后再提交下一期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
5、注意事项:
(1)本批答辩通过,在核查名单内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核查论文的,核查结果直接认定为“较差”。
(2)往批答辩通过未授予学位,本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核查论文的,视为自愿放弃此批次核查及授位机会。
(3)在学院核查后,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将继续抽检学位论文,抽检论文将直接调取研究生提交至图书馆的归档论文。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将对学位论文出现问题的学院和导师采取质量约谈、核减招生指标、限招、停招及取消招生资格等办法处理。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