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校内新媒体平台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校内新媒体平台的建设和运营,营造良好的校园网络环境,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梳理排查。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对照《太阳成集团tyc3355cc校内新媒体平台注册登记汇总表》(附件一)再次梳理排查本单位的新媒体平台,按照要求填写《太阳成集团tyc3355cc校园新媒体平台统计表》(附件二)。若(附件一)的表中统计有遗漏或者表中统计但已注销的,在(附件二)的表中备注清楚。对于僵尸账号、失管平台,该注销的要注销,该关闭的要关闭。
(注:凡以太阳成集团tyc3355cc及校内各单位等组织名义注册的微信、微博、抖音、B站、快手等新媒体平台,均在排查统计范围。)
二、加强内容审查。按照“谁审核、谁监管”的原则,加强本单位新媒体平台所发布内容的监管审查。各单位须落实专人负责新媒体平台的管理和内容审核工作,定期修改平台管理员密码,管理和内容发布权限仅限在岗在编教职工掌握;各公共账号所有内容必须有严格的审核流程,重要内容要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方可发布。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为本单位新媒体建设和管理第一责任人。各公共账号须指定具体负责人进行有效管理。学生群体组织建立的新媒体账号,按照管理隶属关系,须指定一名正式在职人员为具体负责人。管理人员有变动的须在人员变动一周内向宣传部报备。各单位新媒体管理及运营人员须按时参加宣传部举行的业务培训和工作会议。
四、做好统计报送。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新媒体平台统计报送工作,认真填写《太阳成集团tyc3355cc校园新媒体平台统计表》(附件二)并于2022年9月30日前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764862714@qq.com(命名格式:单位简称+太阳成集团tyc3355cc新媒体平台统计表),纸质版经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办公楼207)。
联系人:罗文双 联系电话:028-83032490。
党委宣传部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