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实践是实现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各专业专科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成人高等教育办学水平及教学质量的重要评估指标。
一、毕业实践是专科学生必须完成的毕业作业,不得免修。
二、毕业实践单位由学生自行落实,既可以是学生的工作单位,也可以是其他单位,但实践内容必须与所学专业密切相关。
三、学生应当在教师指导下,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知识、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进行实践活动,并撰写实践报告。
四、毕业实践报告的内容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能反映出毕业实践的情况及本人实践的收获和体会。实践报告引用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要求观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有力,重点突出,条理清晰,不少于3000字。
五、毕业实践成绩,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实践情况和实践报告,按百分制综合评定。